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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开军:正确处理法院文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的关系

2012-10-19 10:04: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在审判任务繁重、案件审理难度增大的压力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司法办案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既不能各行其是,出现“两张皮”现象;也不能互相影响,造成双误。要树立服务意识,把文化建设很好地融入司法办案,以是否促进司法办案检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把司法办案的生动实践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旋律,丰富和升华法院文化内涵。要把领导推动和法官参与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投入力度,有规划、有组织地推动;广大法官发挥主人翁作用,自觉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要鼓励百花争艳创特色,在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任务目标等方面保持基本统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法院的区域特点、社会背景和人文环境,积极倡导在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法、表现形式上大胆实践,让特色更独特,让亮点更明靓。要以开放的姿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面向法官,突出审判特性,有利于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面向当事人,突出展现传统美德,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面向全社会,突出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有利于社会遵从法律权威,尊重司法裁判。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借鉴西方有益法律文化,坚持辩证取舍、择善而用、为我服务;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和层次。

    (董开军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