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近年来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建立四部门联动机制,有效保证了自侦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一是与法警部门联动,确保程序合法,办案规范;二是与技术信息部门联动,确保文明安全办案;三是与案件管理部门联动,确保涉案款物管理有序;四是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2009年以来,该院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48件6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10万元。(李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