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检察院在浦东新区检察院举行律师接待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案管改革中接待律师阅卷等窗口建设,以及完善统一的工作规范、接待指南和工作流程等制定统一的规范。记者在现场看到,接待律师阅卷从场地设置到工作用语都规定得具体细致。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推进案件管理改革中,把内部监督、科学管理、公正执法、质量效率作为核心目标,紧紧围绕“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要求,扎实有序推进。目前全市90%的基层检察院设立独立案管部门,专职案管人员达130余人,占在编干警近3.3%。
据了解,早在2009年开始,上海市检察院就在浦东新区、静安区检察院等基层单位案件管理改革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全方位开展案管改革,通过深化对案件管理工作职能的认识、积极推进机构和制度建设、逐步试点层层推进,不断完善信息化平台。目前,上海市检察院、两个分院及18个基层检察院的案管部门获得编办批准。
目前,该市三级检察院已建立了统一的案件管理信息平台,所有案件从受理、分流、流转、审结、移送、归档等各个环节全部通过案管软件在网上完成,实现了案件管理的实时化、监督的动态化、数据处理的自动化,通过互联互通的网上纵向监督,上级院可实时监控全市三级院的办案情况。据统计,2010年至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案管部门共受理、分流案件10.9万余件,结案移送9.9万余件,开具法律文书3.4万份,监管涉案物品1.6万余件,发出办案期限预警9511次,接待律师阅卷9333人次,有效规范了执法办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作者 林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