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程度最高、投入力度最大、解决问题最多、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五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疆稳、全疆稳则全国稳”的理念,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始终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推出一系列强基固本、栓心留人的重大举措,推动基层组织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第一,确立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功能不断强化。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今年初第八次换届后达95.12%;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30667名,占68%。实行社区党组织建制实体化管理,全区12155名国家干部在社区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由国家干部担任,规模大、社情复杂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高配。开展基层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和“远学昆山市、近学水磨沟”活动,全区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5539个,覆盖企业2.93万家,覆盖率由2009年底的5.88%提高到83.33%;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2943个,覆盖社会组织4832家,覆盖率由2009年底的14%提高到76.86%;同步新建工会组织7908个、妇联组织1178个、团组织5132个;全区各级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名4029名。先后综合整治1223个重点片区、932个后进村、175个后进社区和72个场所。今年2月至11月,自治区开展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全区选派4.4万多名机关干部到村和社区,对330个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继续进行整顿。建立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制度,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各项要求,推动党建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第二,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素质不断提高。印发《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突出政治标准选好配强乡镇主要领导;印发《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打破资历、身份、行业、地域等界限选配村党支部书记,从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1280名党员干部到薄弱村任职,其中645名担任书记。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培训工作,2007年、2008年,用两年时间对全区近9000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为期20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2008年11月至2009年2月,对全区2518名街道社区书记、主任进行为期10天专题培训;2009年3-7月,对全区1640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为期7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专题培训;2011年、2012年,通过民政部培训中心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用两年时间全面轮训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共计轮训1840名。全区县以上党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培训,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人均10天以上。中组部首次在全国组织干部学院举办新疆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调训220名。
第三,充实稳定基层一线工作队伍,力量不断壮大。坚持每年招录1150名大学生和部队退伍战士充实乡镇公务员队伍,自治区考录选调生数量从每年40多名扩大到200多名,主要分配到南疆四地州等艰苦地区乡镇。为重点乡镇增加宣传、民政等专项编制。组织开展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选送工作,到今年5月完成2.3万人选送和定岗,在援疆省市及国家部委所属188所院校培养合格后,主要面向基层就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全疆选聘大学生村官8221名,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社区选聘大学生1万余名,平均每个社区6名。社区每百户居民配备1名工作人员,新增11494名。
第四,加大基层投入力度,保障不断增强。4次提高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最低标准,从今年起国家财政补助我区7054个村运转经费1.058 亿元,自治区年补助资金达到1.019亿元,中央、自治区财政每年共计补助2.077亿元,使全疆行政村每个每年运转经费达到6.5万元以上;全疆镇辖社区每个每年运转经费提高到6万元以上,区辖社区提高到16万元以上;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2011年拨付专项资金1.32亿元;2011年,自治区财政对县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从每年每人9130元提高到12781元;自治区各级财政累计支持8.41亿元,按照每个村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累计完成5000多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近3年,自治区财政支持2.5亿元、党费800万元,各地财政支持3.91亿元,按照每个社区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建成社区办公服务设施1146个。今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完成99个危旧狭小或因自然灾害损毁的村和76个新建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2011年4月,自治区对第一批村和社区阵地建设使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1830万元。今年,自治区下达列入国家“十二五”计划的新建扩建 344个乡镇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1038个社区以及243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建设项目,各地陆续开工建设。自治区财政每年补助资金1.49亿元,将全疆村“两委”正职年基本报酬由2009年平均5800元提高到1.1万元、“一肩挑”达到1.4万元,其他村干部由5044元提高到9800元。今年人均增加1000元。自治区财政每年补助2.01亿元,使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四老”人员月人均生活补贴从2009年的120元提高到350元。从2011年9月起,自治区财政每年补助8亿多元,对全疆在职在岗的所有乡镇机关及站所干部、中小学教师和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补贴;从2010年起实行乡镇机关和站所、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制度,自治区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予以保障,每年补助5897万元。实施南疆边远乡镇干部职工“安居安心”工程,启动5000套周转宿舍建设;落实国家“十二五”计划全疆47021套乡镇干部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自治区已下达2012年1万套建设任务,各地陆续开工建设。提高215名乡镇党政正职的职级待遇,选拔233名村党支部书记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
第五,创新基层组织工作运行方式,机制不断完善。全面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先后开展近20项工作试点、出台16个配套文件、召开10多次会议、抽调4.4万余名机关干部协助基层推进落实。全面推进社区单位化管理、网格化覆盖、社会化服务建设,目前已在1518个社区推行,占82.9%。修订印发《自治区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印发《关于推进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意见》,全面实行联系群众“五项制度”、强化服务群众“五项工作”、落实群众工作“五个机制”。总结推广克拉玛依市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管百家事、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五百服务”经验。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六环工作法。深入开展单位社区共建活动,全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疆单位至少联系1个社区。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带科协建设,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和群团组织建设。深入推进部门包村、村警共建、村信共建、军地共建,全疆6432个部门单位定点帮扶3305个重点村,6467名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信贷协管员,空军驻疆部队与驻地基层党组织开展互学互帮互促活动的经验推广到整个空军部队。(辛祖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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