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0月1日起,江西省全面推开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15类重大疾病救治试点工作,新农合补偿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按定额标准的20%给予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年救助封顶线。
据悉,根据规定,耐多药肺结核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应为具备耐多药肺结核诊治能力的设区市级及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设有传染病区的综合医院);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乳腺癌前病变、宫颈癌前病变、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应为具备相应疾病诊治能力的二、三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原则上以具备相应疾病诊治能力的三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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