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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领导要求推广莱芜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经验

2012-09-26 15:21: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近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对山东省莱芜市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批示要求该项工作经验要在山东推开,并推向全国。

    据介绍,今年以来,莱芜市公安局和公安消防支队积极探索建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模式,提出了《实施意见》,并通过“分类评定、户籍档案、三色预警、门店联防”等措施,实现了“九小场所”自我管理与派出所监管有机结合,全市“九小场所”火灾起数同比下降47.5%。

    在具体措施上,《实施意见》首先要求,将全市5148家“九小场所”评定划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为网吧、旅馆、学校等易发生亡人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B类为小饭店、小休闲场所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C类为生产、经营难燃或不燃物品的小商店、小加工企业。要求派出所对A类场所每10天、B类场所每15天、C类场所每30天至少检查一次,提高了监督检查的科学、高效性。其次要求派出所为辖区所有“九小场所”建立一户一档的“户籍化”档案,并及时录入公安网警综平台,与治安、巡警等警种实现了信息的共享。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960多家“九小场所”建立了“户籍化”档案,备案3870多次;再次,依据自查和派出所检查情况,将“九小场所”分为“红、黄、绿”三色实行预警监管。绿色等级适当减少检查频次,黄色等级检查频次不变,红色等级加大检查频次。(记者 余东明 通讯员 王建)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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