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海南省海口市将实行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到场备案登记制度,不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从源头消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该制度要求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消防产品到场后5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到场备案登记表》,并将产品检验报告报送支队登记备查。(记者吴晓锋 邢东伟 通讯员林宇)
·海口消防查处22处火灾隐患
·海口物业管理协会成立
·海口:学生出行期盼“安全岛”
·从粗放到精细:海口改革创新城市社区管理
·海口8社区试点一站式服务 创新体系体现主动管理
·海南海口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建设
·海南海口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政建设
·海口“城中村”蝶变—— 镇海新村 涛声依旧
·海南海口拟修订消防条例
·海口推行消防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筑平安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