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结合辖区特点,在司法实践中深入基层接地气、突出司法服务民生的特点,近三年来以“三阶段”“两结合”为依托,大力推动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2010年起,该院三年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切实把进基层作为党员法官增进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实践扎实开展。
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司法需求。2010年初,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来客提出“领导带队、送法下乡、服务基层”的活动方向,随后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审判业务庭法官走进辖区5个重点镇,通过与乡镇基层干部、基层群众座谈交流,认真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司法需求,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现场向干部群众释法析理,指导他们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座谈受访的群众达100余人,充分了解到基层群众的司法新期待,为该院进一步推进“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收集了第一手资料。
广泛动员,全面开展“五进”活动。2011年该院全面启动“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在全院范围内以党支部为单位广泛动员党员法官转变司法作风,开展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把司法为民转变为“五进”行动,切实走到群众中去向百姓提供及时贴心的司法便民服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来客亲自带队走进清源街道三合南里社区,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30余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并在社区搭起法律咨询台当面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问题,为该院“党员法官进社区”以及“五进”行动的全面启动打下牢固基础。一是开展“党员法官进社区”活动。该院213名党员干警主动到社区党支部报到,亮明党员身份,在“八小时外”发挥司法专业特长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民事调解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维权意识,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建设。二是开展“法庭法官进乡镇”活动。倡导各派出法庭的党员法官走进乡镇调解室开展巡回调解,为基层人民调解员讲法制课,与基层人民调解员一起展开乡镇第一线的纠纷化解工作;走到田间地头、村口农舍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开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三是开展“专业法官进企业”活动。劳动争议法官和商事法官走进辖区企业,结合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作出法律“诊断”,通过宣讲劳动法律知识,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规范企业用工;通过走访与专题调研,促进企业规范经济行为,有效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四是开展“法制校长进校园”活动。该院10余名党员法官被中小学聘为法制辅导员或法制校长,他们定期走进中小学校园,通过组织模拟法庭、讲法制课等方式结合真实案例讲解,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与中小学开展定期联络,共同探讨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和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力青少年德育教育和健康成长。五是开展“普法讲堂进军营”活动。党员法官走进军营,针对入伍新兵年纪轻、易冲动、社会经验少、法制观念薄弱的特点,结合部队官兵常见的法律问题,刑事和民事法官们结合典型案例,为驻区武警部队官兵送去内容生动、贴近实际的法制教育课,提高了官兵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扩大了法制宣传在军营中的辐射效果。
深化推进,形成司法服务的长效机制。2012年初,该院在认真系统总结前两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践行北京精神、学习雷锋精神活动,以3月的“学雷锋月”和4月的“爱民月”为基点,进一步固化活动长效机制,提出“党员法官进基层,司法服务送上门”的大行动,号召党员法官继续深入地走到群众中去,俯下身去真情为民服务,把上门立案、上门开庭、上门化解信访、上门讲法制课、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方式,把“五进”活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温情的法律服务。从今年年初截至9月,该院共组织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 20余次,受众群众达500余人次,涌现出一批扎根基层倾情为民服务的基层党员法官以及庭前“家访”、农家院里巧调解等走进基层群众中间接地气、促和谐的工作方法。
在近三年来持续深入推行的“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中,该院不仅在“进基层”工作中下足功夫确保实效,同时做到“两结合”即“进基层”与“请进来”相结合、相促进,通过主题开放日强化民意沟通,增进基层群众与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从而有效促进“党员法官进基层”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重点工作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开放计划,三年来该院已相继邀请中小学生、部队官兵、社区居民、人民调解员、乡镇干部群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共计超过300人次走进法院感受开放日活动,增进其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真诚倾听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司法的公开和公正,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用实际行动引导全院干警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变为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爱民的大行动。(吴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