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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维护稳定 人人有责

2012-09-14 10:49: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西藏日报 

    作者:李春亮

    日前,全国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分析了全国维稳形势,并对全国维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作为边境大区并存在着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的特殊矛盾的西藏与首都、新疆一同被列为了维稳重点地区。

    维稳工作绝对属于连着国事与家事、关系整体和个人的大事。可似乎一旦提及维稳,一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却都觉得这事和自己没多大关系。之所以如此,并非在有意而竭力撇清什么,实在是不少人在观念上认为这是离自己比较遥远的事,是政治课题,与普通人无干,当属党政军的职责和任务范畴。

    也正因为维稳不似油盐酱醋茶那般与每个人生活密切相关,所以个别人总怀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平日不闻不问,平时漠不关心,“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过小日子”,而其结果却往往是“覆巢之下无完卵”的血泪教训。回顾历次动乱发生,有几个人能真正置身事外,而免受其害呢?动乱,是对人民生命最大的践踏和漠视,是对人民财产最无耻的肆掠和损毁,由此而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及连带的经济社会损失也无法估量。

    在《吕氏春秋》中有一段描述大与小关系的话:“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故小之定必持大,大之安必恃小”。所以,社会的稳定与个人的安危幸福始终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的关系:社会稳定离不开作为社会细胞(家庭)及毛细血管(个人)共同的努力和付出;而家庭和个人的幸福没有一个安定的社会大环境作保障,则只能成为海市蜃楼般不切实际的空话,这就好比缘木求鱼,上山采珠般只能是求而不得,无果而返。

    国家兴亡,匹夫尚且有责,作为国家公民,面对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又岂能秉持“各扫自家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面对复杂艰巨的维稳任务,全区上下责任重大。因为做好西藏工作,事关“四个迫切需要”,更是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的实际需要。经验告诉我们,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和西方敌对势力是绝对不会放过任何在国内重大事件尤其是重大政治事件中蓄意制造事端来干扰和干涉的“良机”。倘若西藏的维稳工作没能很好地形成党政军民一体的防控体系,特别是“民”这一基础不能自觉自愿地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履行作为社会公民应尽的维稳义务,对一些涉及社会稳定的事和人采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态度,则极有可能酝酿成引狼入室、引火烧身的惨剧。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更何况是一个处于社会生活中的公民呢?作为国家的一分子,应该切实树立起“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公民意识,对危害社会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不仅要做到不参与、不围观,不信谣、不传谣,而且要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针锋相对、行动迅速、迎头痛击,协助党和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维护公民权益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党政军维护社会稳定属职责所在,可如果仅仅依靠党政军系统,极有可能陷入因力量局限而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和顾此失彼的情况,所以必须将社会公众纳入维稳防控体系中,方能实现维稳基础的筑牢筑实。因此,区党委多次强调了要把维护稳定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第一责任,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任务,同时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紧密结合起来,采取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确保社会的全面稳定和持久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平安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自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得出的质朴而深刻的科学总结。只有在全区范围内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起“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意识,团结方有基础,稳定方能长久,西藏人民之“福”方可有根本保障。

    (作者单位:中共萨迦县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