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专题> 聚焦执法公正专题> 媒体报道

成都涉少刑案陪审员100%参审

2012-09-10 17:54: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李恩树

9月7日下午,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

法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唇枪舌剑,被害人家属不时情绪激动,这种氛围中,冯雅琴安静地坐在法庭中的人民陪审员席上,冷静地分析案件。

近几年,成都中院涉未成年人一审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每一件案件人民陪审员都是从“庭前调查”、“庭审教育”、“缓刑帮教”、“回访考察”进行全程参与。

据成都中院法官管理处谷金霞介绍,涉少刑案的特点选任人民陪审员,重点选取在团委、妇联、关工委、学校、居委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中担任,由具有一定心理学、犯罪学等专业知识,与青少年接触较多,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并且热爱少年审判工作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既可以充分发挥专业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各自优势,达到取长补短,特别是人民陪审员在法庭教育中,通过情理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更充分地做好寓教于审、心理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曾在成都市共青团做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冯雅琴如今退休,在做陪审员时,不但要全程参与案件,甚至在合议庭合议时,也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谷金霞说,成都中院灵活地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与民事案件的庭前调解工作相结合,形成了具有少年审判特色的“社会关护员”制度。社会关护员,让陪审员担任“社会关护员”参与庭前调解,不仅提高了调解率,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还化解了大量的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会邀请不同陪审员出庭评估未成年人心理,听取陪审员意见,研究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作出更有利于挽救少年和案件的公正判决。”谷金霞说。

数据显示,自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后,成都法院第一轮选任人民陪审员398人,目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至708人,数量达到全市基层法院人数的63.72%。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后,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数量不断增多,2011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15518件,占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9502件的31.35%。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陪审案件最多达200件以上。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