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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打造法律服务新模式

2012-09-07 10:41: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自从村里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来,村民们有了问题可以随时找律师解答,律师也经常到村里进行普法宣传。现在,村里的法盲少了,遇到事情用法律来解决的人多了。”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兆雄提起村里这几年的变化,开心地笑了。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局长肖德辉介绍,田头村从2009年开始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惠阳区最早试行法律顾问的村子。在此基础上,2010年10月,惠阳区开始在辖区20个行政村试点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打造“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新模式。

    “法律顾问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满足村民法律服务需求、畅通化解矛盾纠纷渠道、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欢迎。”肖德辉表示。

    田头村是以工业为主、商贸结合的工业园区。土地征用、承包、流转等事务不断增加。“自从村里有了法律顾问,很多租赁合同、法律文书审核都是律师把关,我们特别放心。”曾兆雄说。

    钟君安和杨诗文两位律师从2009年开始担任田头村的法律顾问。“3年来,我们大约为上百位村民做过法律咨询。有时来村里为村民上法制课,讲一些身边的案例,村民都很喜欢听。”钟君安说。

    前不久,《法制日报》记者来到田头村。钟君安指着村委会大楼外面的法制广场颇为自豪地说:“我们在这里举办法制讲座,最多的时候来了两三百位村民。”

    目前,惠阳区39名律师全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他们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送到了农民身边。肖德辉介绍,去年以来,法律顾问共为群众草拟、审查合同12份,草拟法律文书5份,提出法律建议20多条,调解各类纠纷12件,举办法制讲座3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8人次。

    法律顾问、法制副主任……在惠州市,进村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有不同的称呼,但他们做的却是同样的事。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锐,是惠州市惠城区最早担任法制副主任的律师之一。“2009年我参加了惠州市司法局举办的送法下乡活动,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担任村里的法制副主任。现在,我们律师所里51名律师全部担任法制副主任。我们经常到村里去走访、调研、开办法制讲座。”钟锐表示,能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力量,深感责任与光荣。

    钟锐说,他们不仅局限于为村民们解决法律问题,还对一些当下发生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和总结。比如,村里外嫁女的权益怎样保护?怎样解决平等但不平均的问题?“我们律师事务所集中全体智慧进行了专题调研,拿出了详细的报告,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钟锐说。

    “2011年,惠州被评为广东省最具有幸福感的城市。幸福惠州的保障是什么?我认为是法治,法治惠州是幸福惠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制宣传是其中的一个特色。”惠州市司法局局长陈少青介绍,为了创新普法载体,惠州市自2009年开始,在惠州市惠阳区、惠城区探索村(居)民委员会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制副主任。法制副主任由律师或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担任,主要是指导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结合农村、社区实际,利用田间地头、农闲时节开展法律咨询和举办法制讲座,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村(居)民百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为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契合了‘以人为本,以法为纳,良法善治’的广东法治精神。一个充满法治精神的基层,对于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期待。”陈少青的话语充满激情。记者 于呐洋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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