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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年会举行

2012-09-02 16:35: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

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少年审判论坛举行

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少年审判论坛今天(9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超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认为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自2010年7月依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总结少年司法经验,为推进少年审判理论创新,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广大少年司法工作者沟通交流、启迪智慧、探索创新的重要平台。

    张军强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特别程序”以专章设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明确规定“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公检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提出专业化要求;确立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合适成年人出庭机制;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将对未成年人指定辩护的适用阶段提前到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扩大不公开审理的年龄范围;对未成年人实施拘留、逮捕作出特殊规定等。这是对近30年来内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建树的充分肯定和立法总结,充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修改所彰显的人权保障理念,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

    张军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掌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具体规定,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有关要求规范落到实处。同时要把握好创新发展。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是少年司法事业不断发展、完善的发动机、火车头、思想库,要始终坚持创新思维。只要符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有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少年司法工作科学发展,都可以大胆试点、改造拿来,积累经验,逐步规范,推动内地少年司法工作持续创新发展。要把握好理论引领。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好理论研究平台作用,进一步形成开放式理论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少年司法制度体系的理论研究;更加注重少年司法实践的创新发展与成果论证,特别是各地在探索实践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要及时加以总结提升和转化,为制度创新提供理论依据;更加注重对不同法域少年司法制度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学习借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立勇作工作报告,要求专业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紧依托并主动服务审判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理论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专家学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领导和法官代表以及台湾、澳门少年审判法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记者 陈海发 冀天福)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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