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获悉,广西《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实施,凡举报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受到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奖励。据了解,广西全区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电话。各地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举报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实名举报,举报人须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记者莫小松 通讯员杨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