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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谈干部选任监督的提出和强化

2012-08-29 13:35: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北京日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机制越来越健全,监督力度越来越大,监督成效也越来越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提出和强化,及监督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过程

    监督,包括对党(组织)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对干部的监督、对政府的监督等等,我们党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提出来了。新中国成立以后也在不断地强调这一点。毛泽东强调,党内任何人都要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共产党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党的八大以后,邓小平在一个报告里专门谈了“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在认真总结“文化大革命”教训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监督问题。党的十三大在部署政治体制改革时专门讲到“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问题,并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

    此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要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强调要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随后,中共中央于1995年2月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暂行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与监督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第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党的十五大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扩大民主、加强监督。1998年7月,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下发《关于党政领导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对实施竞争上岗, 明确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和方法。1999年3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就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程序、环节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因此加大。2000年6月,中办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0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2002年7月,中央印发在实行了7年多之后的《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为加强和规范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办又于2003年制定和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具体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方针原则、对象和内容、检查方式、日常监督、调查核实、纪律和责任等,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具体规范。《监督办法试行》的出台,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和遵循。

    此后,中央又陆续出台了多个有关干部选任监督的文件,特别是2010年3月,集中出台了“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提出和不断强化的三个原因

    其一,是改革深化的客观要求。我们党和国家长期沿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法是:领导看中、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党组)决定。这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以后,传统的干部选任办法越来越不适应复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这种干部选任方法的局限性和弊病愈益暴露了出来。如选拔干部没有科学的客观标准,存在很大的主观片面性和随意性,易于形成人身依附关系。更重要的是,使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民主监督成了空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选拔路径和方式已经多元化,公开选拔、竞争性选拔、民主选拔已经成为干部选拔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监督问题自然而然地就被提出来了。

    其二,是匡正风气的必然选择。这里所说的“匡正风气”,当然是指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而当我们在讲匡正某个方面的风气的时候,实际上就是某个方面的不正之风确实已经存在了。在选人用人方面也是如此。就其表现而言,一方面,是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潜规则”现象。另一方面,是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正之风乃至腐败现象。有的问题相当突出。

    其三,是我国民主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更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的名言。过去,人民对于干部的选择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和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民主得到了很大发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人民享有了一定的监督权。因此,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提出和强化,也是民主发展的现实需要。

    (邸乘光 作者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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