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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政法委召开学习实施《刑事诉讼法》座谈会

2012-08-27 15:28: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省政法网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吉林省委政法委召开学习实施《刑事诉讼法》座谈会

    8月24日,省委政法委在松原市组织召开学习实施《刑事诉讼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座谈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省法院院长张文显,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专题讲话。

    金振吉指出,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正确处理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对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等做了补充修改,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特别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要完善。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从全球一体化、共享人类文明成果、促进相互融合发展,从我国司法制度、司法实践以及社会转型等方面,深刻把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社会背景,充分认识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

    金振吉强调,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政法机关做好刑事诉讼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要正确把握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在司法实践中注意处理好六种关系。一要强化人权意识,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二要强化程序意识,处理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三要强化证据意识,处理好全面客观搜集证据与非法证据排除的关系;四要强化效率意识,处理好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五要强化监督意识,处理好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的关系;六要强化文明理性执法意识,处理好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关系。通过进一步更新理念、改进方式、规范行为、强化保障,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使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金振吉要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在深入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顺利正确实施。一要把深入学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全员培训,重点是查找现在工作与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地加以研究和解决。二要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实施前相关准备工作,结合业务实际做好工作衔接上的各项准备。三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努力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要抓好学习实施刑事诉讼法与推进政法重点工作的紧密结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分组讨论了如何实施《刑事诉讼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等议题;省委政法委员会其他委员,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书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政法委书记,省直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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