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数千件从未出过错
——记党的十八大代表、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民行处处长王琍
“我涉足法律已有32个年头,今天作为上海十佳检察官候选人,站在这个舞台上仍然在想:是否真的实现了我的理想,成为了一名维护正义的共和国检察官?”
在近日召开的上海市首届十佳检察官评审会上,面对80多位来自社会各界的评委和数十位基层检察院代表,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琍声情并茂地畅谈自己对检察官的职业追求。话语中洋溢着她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对职业的崇尚激情、对正义的不懈追求、对民生的倾情关注。
四名外来打工妹露出久违的笑容
2008年初,在上海某制造公司打工多年的小沈(化名)等人突然接到通知:“近来业务量减少,不要再到公司上班了。”小沈等人拖儿带女在上海打工本来收入就低,突然失去工作,生活更为窘迫。四人提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要求,但对方否认有劳动关系。此时她们才意识到当初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连考勤卡和工作服也已被公司收回。为讨薪她们先后去过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但都因缺乏证据不予支持。眼看打工的汗水付诸东流,她们最后找到了检察机关申诉。
“必须找到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了解情况后,王琍主持制定了办案思路。王琍和同事们走访了解到,公司曾为员工集体办理过暂住证,办案人员终于找到了有关物证和人证,还发现原法庭一审时未全面调查证据,二审时对新提供盖有公司印章的务工证也未采信。王琍在决定抗诉的同时,考虑到该案存在缺乏工作年限等证据瑕疵,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他们与法院多次沟通,确定共同做好当事人的庭后调解工作,最终小沈等四名外来打工妹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愿拿到了经济补偿,露出久违的笑容。
谈起这个案件,王琍说:“她们背井离乡出来打工本来就很难,更应该得到司法阳光的温暖。”
前不久,上海十佳检察官评选时有一段对王琍的介绍:“她始终将民行检察工作放在社会法治的现实需要上谋划思路,对当事人申诉的审判不公案件坚决履行监督职能,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70%以上。”
年近半百攻读研究生
2002年,王琍调任二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上任不久,上海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建设中的地铁四号线隧道工程在穿越市中心时发生严重塌方,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很大。这起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重大责任事故案,被告人是过失犯罪的专业技术人员,甚至有的曾经是地铁建设功臣,王琍这位优秀公诉人感到了压力。王琍认真学习有关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环节的每项具体责任,出庭时又运用多媒体示证,将事故的原因、被告人的责任展示得清清楚楚。指控说理透彻,被告人和旁听人员口服心服。
2006年,王琍又从公诉部门转到民行部门,负责指导和办理半个上海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案件。面对新的挑战,2011年,离开校园20多年的王琍决意参加全国在职研究生考试,并顺利考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亲朋好友同她开玩笑:“你年近半百过几年就退休了,干啥还要去受这个罪?”王琍说:“民行法律关系复杂,我必须充实提高,再难也要坚持。”
王琍是个外表柔弱内心坚韧的人,在检察机关经历过6个工作岗位。在基层从事公诉工作,她承担职务犯罪大要案审核把关、出庭公诉。担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成功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模式。面对新挑战她从来没有认输,参与办理的数千件案件从未有过差错。
100元对协保人员是大事
一次,王琍去社区中心听意见,中心负责人向社区的一位妇女介绍说:“这就是参与建议提高协保人员每月100元社会补助金的王代表。”话音刚落,那位妇女就上来紧紧拉着王琍的手连声道谢。谈及此事,王琍感触地对记者说,“这100元对于生活困难的群体非常重要。”
上世纪80年代,上海为推进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原国企职工采取特殊分流安置办法,即给予资金补助的同时“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随着年龄增大和消费水平增长,协保人员再就业难,成了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二分院地处闸北区,该区困难人员较多。作为人大代表的王琍作了一定调研工作,听取居委会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的意见,提出了《关于提高协保人员生活补助的建议》,推动对协保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开展。
王琍当选过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先后提过十多件事关民生的建议,包括建议市政府评估碘盐实施情况、降低单身汉进入廉租房承租人序列的门槛、解决棚户区住户用热水问题、增加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公益广告等。这些虽不是宏大的法律议案,但却是实实在在为民代言。同时,她发挥专业优势,多次参与市人大关于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地方立法等事宜的座谈调研,积极献计献策。
谈到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王琍说:“做了党代表就要对得起这份责任,自己在任期内要更加认真学习党代表的任职要求,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为探索完善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发挥一名检察官身份的党代表作用。”(林中明 梁奋远)
人物档案
王琍,女,1962年出生,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1983年参加检察工作,历任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起诉科科长,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上海市劳动模范、市优秀青年卫士、市优秀公诉人等称号。她带领的团队获得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