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践行“为民”理念,必须重点抓好三点
“为民”是检察机关永恒的历史使命。检察机关只有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正确行使检察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强化为民意识、提升为民能力、提高为民效果,才能成为“为民”理念的忠实践行者。
第一,解放思想,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要解放思想,对群众工作的社会环境、工作内容、方式方法有新的认识,需要根据群众路线的思想精髓去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式、内容和标准。其一,持之以恒地加强群众观点教育和执法为民教育,使每一个检察人员必须明确“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其二,群众工作的内容主要是法律和公民权利、义务的宣传教育,要把检察群众工作具体化为公民工作。检察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属性。检察机关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以人民群众权利为本位,将“为民”思想解读为“维护公民权利”的法治内涵,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立足于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司法需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做好群众工作,要从解决具体的、实际的问题入手,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入手,坚决纠正执法思想上的偏差,端正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克服执法活动中的程序不公、行为不规范现象。程序公正是办案的过程公正,实体公正是办案的结果公正。程序公正是结果公正的前提。检察机关应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解决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案件质量是执法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案件质量仍然不高,影响了“为民”理念的落实。三是杜绝不良的执法作风。要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和剖析根源,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机制,从严治检,自觉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检察人员满怀热情地主动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为民”方式方法要多元化。现在的群众工作方式应当说和以前有了很大不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一是在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上,要注重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人民群众是朴素的,只要我们与他们动真情、讲实话、办实事,做“润物无声”式的教育引导、政策宣传,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会认可的。二是在解决群众问题上,要注重与调查研究相结合。解决问题首先要掌握的就是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什么,达到他们的需求我们应该怎么做?这就需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这也是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的重要工作方法之一。只有调查了,才能真真切切地了解到群众的需求;只有研究了,才能找到对路的工作方法,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需求。三是在与群众的沟通上,要注重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检察人员既要注重走村入户、访贫问苦这样的与群众沟通的传统方式,同时更要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微博等快捷的网络工具更多地与群众交流和沟通,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为我们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开辟更多途径。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法律监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信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
(作者:王雁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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