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鞍山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法院功不可没。”谈起鞍山法院对企业发展的支持,辽宁省鞍山市工商联主席杨冠兴这样感慨。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该院以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切入点,组织两级法院立足执法办案,延伸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听证程序纳入征收案件执行
鞍山市台安县韭菜台镇湘拉线韭菜台桥修建及道路改建项目是该县重点建设项目,村民韩某的房屋就在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内。由于韩某拒不搬迁,2011年初,县城建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韩某扬言:“征收补偿不给100万就不搬迁,谁敢来拆迁就叫他有来无回。”
为了保障韭菜台桥修建及道路的通畅,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台安县法院加强协调和解工作,专门召开司法听证会,耐心听取韩某的意见和要求,详细讲解法律和政策,尽最大努力使其自动搬迁。但韩某和解后又反悔,在强制拆迁前,法院又派员到韩某家做协调工作。韩某终于改变了态度,及时履行了搬迁义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鞍山中院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大局,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主动与党委、政府共同磋商房屋征收工作,解决重大问题26个;从两级法院挑选100余名业务骨干,提供法律咨询350多次,化解安置补偿争议103件。
鞍山法院还创新案件处理方法,将听证程序纳入征收执行案件工作中,以公开的程序树立司法公信,化解相关矛盾案件330多件,帮助清理土地近百亩,使10余个超亿元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28个“钉子户”,通过反复做被征收人工作,最终实际强制征收仅为4户,未发生一起恶性事件和上访缠诉事件,保障了政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合商会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鞍山有16万多家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行业自律,同业恶性竞争。近年来经济纠纷大量增加,诉讼案件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行业内耗影响了企业发展,也制约了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为更好地履行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责,鞍山中院着力整合社会资源,联合行业商会协会,探索建立了以强化行业自律为核心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从深层次上促进企业发展。
2010年以来,鞍山中院先后与工商联及其所属的40家行业商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及其所属的45家行业协会,一一建立起行业自律、法院协助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覆盖企业8万余家。
在实际运行中,鞍山中院与各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实行定期会晤,平均每两个月“互动”一次。法官将审理案件中发现的企业易发生矛盾的隐患以及法律指导意见告知协会商会,由其向下属企业传达,做到防微杜渐;而商会协会一旦发现企业问题,立即联系法院寻求依法化解之道,在法院的提前介入和指导下,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使企业间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诉讼案件平均每年减少43%。2011年,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1542亿元,利税132亿元,同比分别提高24%和21%。
建立诚信信息系统联动执行
王某和李某原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但因一起借贷纠纷对簿公堂。在执行中,李某恶意规避,在法院准备评估、拍卖的大厦外围增建大规模装饰外墙,并企图扩建改造大厦,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鞍山中院执行法官协调相关单位确认核实了工程的非法性质,只用半天时间就制止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如此高效率的案件执行工作,靠的是近年来鞍山中院不断完善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努力。
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债务、不讲诚信的被执行人,鞍山法院依法加大制裁和威慑力度。2011年以来,先后依法拘留48人,罚款19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限制出境3人,限制贷款和高消费各两人,营造了“以诚信守法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的良好氛围。
鞍山法院还建立案件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与工商、金融、房产、土地、城建等联动协作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破解“执行难”。一年多来,共执结案件6423件,标的额21.3亿元。
通过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鞍山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两年来,在辽宁省法院绩效考评中,鞍山中院连续获优胜单位。记者 张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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