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县以国家有关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为指导,以满足弱势群体对住房的基本要求为目的,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全县重点惠民实事来抓,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目前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143685平方米,总共投资1.3亿多元,解决了2400多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从2008年底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该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带领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建设部等部门发布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及时出台了《郸城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从职责分工、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和售后管理、监督管理等环节给予了明确界定。
二是建立组织,加强工程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为确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目标能够按时完成,该县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顺利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为民谋利的公益性建设工程。该县在实施过程中,实行“一严二控”管理办法来促进建设。“一严”即严格监管。组建工程管理办公室,由住建局常务副局长带领5名工作人员驻扎工地,公开招标建筑队和监理公司,实行一日一报、一周一检制度,同时实行每层一验收,从建筑面积、层高、门窗等均实测实量,不符合规范的坚决整改。 “二控”。即坚持控制套型标准,控制承建方利润。针对国家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规定,通过社会调查和广泛的征求意见,确定了一居室、两居室建设标准,从图纸设计到施工建设都严格进行监督,坚决按图纸大小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套型标准。通过减免各种行政性收费,使承建方利润在国家规定的6%的基础上再减少3%,同时再通过财政、物价、审计的审核,使利润降到最低,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三是加强审核,规范阳光操作,确保保障性住房落实到困难家庭手中。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销售管理工作,该县从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先后出台了《郸城县保障性住房出售和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措施,为解决目前保障性住房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对购房者由居委会、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逐级审核上报、层层把关,加大审核力度。为真正把住房落实到困难家庭手中,该县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即将2400多套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情况、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公示办法、摇号程序以及各项程序的时间规定等,都通过电视、广播公告向社会进行公开,达到家喻户晓。公平。即不论单位、住址、背景等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无论是谁只要符合申报要求,都必须由各居委会公示15天后,再上报审核,对公示后再提出异议者进行查证落实。不符合条件者,不论是谁坚决取消申报资格。公正。即聘请县人大、县政协、纪检会、监察局、财政等有关单位现场监督,公证处公证,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全部摇出。同时,对摇中的购房户全部网上公示和公告公示。对购房户有异议的,由房改、监察部门查证落实,有虚假者坚决取消其申购资格。(赵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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