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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通道理才是硬道理——记广州黄埔法院释法答疑工作

2012-08-07 10:57: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服判息诉率是考核法院工作的重要指标,也是完成难度最大的指标之一。为了提高服判息诉率,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加强了释法答疑工作。该院院长张春和认为,释法答疑是整个审判执行工作的延伸,是息诉服判工作的晴雨表,同时也是彰显司法为民的重要环节。

    在这样的司法理念下,黄埔区法院实现了服判息诉率的年年攀升:2008年75.6%、2009年81.4%、2010年82.8%、2011年86%。不但达标,更走在了全省前列。

    说法讲理 息诉服判

    在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死者为原告张某的父亲,被告车主曹某事后联系到张某叔叔,并支付了38000元的丧葬费和生活费,但张某叔叔拿钱后没有交给张某,也没有把钱用来办丧事。

    曹某主张将这38000元从赔偿款中扣除,遭到原告拒绝,几经释法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承办法官最终判决,曹某主张未获支持。

    宣判后,曹某情绪激动,认为法官有意偏袒原告,当庭指责经办法官,并表示不仅要上诉,还要到有关部门投诉、上访。

    针对曹某对法律规定的不理解,承办法官李祖艳反复向曹某解释,说明张某的叔叔不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曹某将该款支付给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而原告并未收到这笔款项,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在赔偿款中抵扣。如果曹某想要回这笔钱,可以和张某的叔叔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李祖艳拿出厚厚一摞法律规定,逐条将相关法律找给他看,一条一条解释给他听,但曹某还是将信将疑。承办法官复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连同赔偿款项的详细计算方法,一起交给曹某,告诉他可以拿这些资料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咨询。

    曹某虽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对法官不厌其烦的答疑态度非常满意,并表示一定会向律师咨询,在上诉期内给法官答复。

    最终,曹某打来电话,表示服判息诉。

    制度先行 加强监管

    “要提升为民司法的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仅有判后答疑是不够的,必须将释法答疑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尽最大努力消除当事人的疑惑,才能真正做到‘定分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张春和说。

    2011年4月,在之前工作的基础上,黄埔区法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裁判案件释法答疑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将释法答疑工作由原来的判后被动答疑变更为贯穿立案、调解、审判、判后及执行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答疑。

    同时,规定对每一起案件的判决、裁定都进行判后释法答疑,释法答疑的时间为判决、裁定宣布后至上诉期内;当事人对判决、裁定和执行异议的案件,应立即做好答疑释理工作,书记员将答疑情况记入宣判笔录中,并填写《案件答疑登记表》。这个新规定把原来应当事人要求的被动答疑改为法官主动答疑,并且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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