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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文化内涵 助推科学发展——深圳法院文化建设侧记

2012-08-07 10:27: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深圳就历史性地站在了时代发展的前沿,将改革开放的历史画卷浓墨重彩地铺陈开来,成为思想解放的先锋。凝聚改革共识的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发展,其文化也相伴而生。从此,深圳法院走出了一条以改革开放为主线、以文化建设促内涵式发展的新路子。30多年过去了,从自发到自觉、自信,文化的力量正以生动鲜活的实践在深圳法院全面释放。

    以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发展法院文化

    深圳法院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早在2007年便成立了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理顺思路,明确方向,制定《实施纲要》。他们坚持认为,公平正义是审判事业永恒的内在要求,也是特区法院文化的内核。围绕这一核心要求,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他们不断创新教育方式,通过强化教育,编印政治教育读本,开展新年升旗宣誓、法官任职宣誓、重大节日宣誓、知识竞赛、院训征集,开展廉政文化进电梯、进食堂,组织廉政演讲比赛等,寓教于乐,达到潜移默化的目的。通过大力宣讲荣立集体一等功的龙岗法院坪地法庭、“全国优秀法官”曹林的先进事迹,积极开展争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双优法庭”、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党建工作示范点等活动,把抽象的精神内涵具体化、生动化,以榜样的力量形成持续的精神激励。

    本质外化为表象,形式服务于内容。在抓好精神培育的同时,深圳中院狠抓行为文化建设,使内在的精神实质外化为具体的行为实践。通过规范考勤纪律、实行分类着装、司法礼仪检查,印发文明用语忌语等方式,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将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纳入监督范围,大规模聘任司法监督员并按专业小组开展监督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接访、主动征求意见,不断加强内外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庭审检查、裁判文书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活动社会化,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评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制度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公平正义,关键在于裁判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深圳中院一方面以“标准化办案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强裁判机制的探索、建设。所谓“标准化办案工程”即以司法实践中的常见案件类型为重点,针对法律没有规定、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理解存在分歧等自由裁量问题,通过制定办案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案例等方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的系统工程,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已制定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业务领域的50余件指导意见,并汇编成集,较好地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另一方面,不断健全从审判业务到司法政务以及队伍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编印一册近700页的《管理制度汇编》,强化管人管事管案的制度作用,特区法院的制度文化扎实有效。

    以提高法官素养为根本,丰富法院文化

    文化的基本表现就是提高人的素养。新千年伊始,面对大量法律法规的出台,尤其面对“入世”后复杂的国际贸易规则,如何与时俱进培养更多的外向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成为地处改革发展前沿的深圳两级法院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深圳中院决定借力一河之隔的香港大学委托培训,开启了两级法院选派干警赴港大攻读普通法硕士的历程,至今已在全市法院考试选派一百多名干警赴港大攻读普通法硕士。此外,还与北大、清华、复旦等国内名校组织专题培训,增强干警的文化底蕴,开拓干警视野,改善干警知识结构。

    经过多年努力,深圳中院已经形成了岗位与学历、理论与实践、法院内与法院外、专业内与专业外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体系。着眼于法官职业精神的养成、职业道德的培育和职业技能的提高,深圳中院制定了队伍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重点、分步骤使全员接受培训、全员得到提高。

[责任编辑:王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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