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理案件治标,通过司法建议治本,这是山东各级法院近年来树立起的一个新理念。他们克服就案办案、提建议是自找麻烦等观念,主动担当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既妥善处理案件,又积极建言献策。2008年以来先后提出9975件各类司法建议,涉及司法、工商、金融、教育、服务等多个领域,为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健全规章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受到广泛好评。
新技术容易引发社会管理新问题。近年来,与网络环境有关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近98%的网络侵权案件当事人都借助于公证保全证据。而山东高院却发现该类案件的公证证据存在因公证人员不熟悉网络技术,部分恶意申请人利用技术手段制造虚假网页证据行为,致使公证文书内容不客观,公证员不能及时、完整、客观地记录侵权网页特征与来源,致使形成的证据证明力不强,影响法院侵权认定等问题,既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及时审理,也削弱了公证证据所特有的证明力优势,损害了公证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省司法厅、省公证员协会根据他们的建议,专门制定出台《办理保全网络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对网络公证中的程序、步骤及技术问题等进行全面规范。
山东法院还对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开展集中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如山东高院在对全省涉及不良金融债权案件进行调研中发现在不良金融债权处置工作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内部交易严重等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司法建议,有效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他们同样十分关注民生问题。诸城市法院在受理一批盐业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有个别盐贩把违法渠道购进的无碘私盐和其他非食用盐销往个别中小学校,他们就及时地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全市中小学用盐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司法建议。
减少企事业单位的矛盾也是山东法院关注的重要内容。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制药企业,拥有近万名员工。一段时间以来,几个技术骨干接连跳槽,且与公司之间诉讼纠纷不断。济南中院针对审理发现的问题,向该公司发出包括细化劳动合同内容,明确竞业限制条款,做到权责分明;做好培训成本预算,及时与劳动者协商确认,防患于未然;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营造舒心的工作环境。该公司对建议逐一落实后,企业与员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已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司法建议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采纳才能真正实现建议的价值。为抓好建议落实,司法建议发送后,法院都及时进行跟踪督促,如青岛中院每半年对全院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清查,定期分析全院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情况及建议落实情况。淄博中院建立“司法建议+反馈+回访”工作机制,实现司法建议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
为增强司法建议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山东高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列举应当提出司法建议的六种情形,避免了司法建议的滥用或不当使用。同时要求制作司法建议文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样式和格式进行,并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使司法建议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记者 闫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