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隔离戒毒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
为打造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矫治特色品牌,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建立功能比较完善、特色比较鲜明、管理比较科学、内涵比较丰富、文化氛围比较浓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把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打造成戒毒治疗的医院、劳动康复的基地、技能培养的学校。
早在2008年初,安徽省便大胆探索,省公安厅以"委托"方式将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工作交由司法行政劳教管理部门执行,标志着安徽在全国率先启动司法行政强制戒毒工作。
今年以来,安徽省司法厅继续按照"三分四期"戒毒管理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严格按照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类型、戒毒次数等情形,实施分类收戒。劳教所根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和教育指导,变以往的"一锅煮"为分别矫治。同时,按照戒毒工作循序渐进的内在规律,实施一般为1个月的急性脱毒、9个月的身心康复、11个月的巩固训练、3个月的回归适应,促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实现身心康复,增强拒毒能力,顺利回归并适应社会。
广东省目前在册劳教(戒毒)人员居全国首位。经过多年摸索,劳教系统初步探索形成了"三期一体验"(生理脱毒期、脱瘾训练期、戒治巩固期和康复体验)戒毒管理模式、戒毒脱瘾"九训"教育模式,大力推进"1+9"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形成了"所地"合作、"康复五训法"(拒毒能力、心理康复、体能康复、就业技能、社会适应训练法)、"五星三级"管理等独具特色的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得到国家禁毒办的充分肯定。
海南省司法厅在2005年成立了精神戒毒救助中心,开启了"精神戒毒模式"的探索路程。目前,基本形成一套具有海南特色的精神戒毒(康复)救助体系,戒毒工作成效初显。今年3至4月,海南省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2005-2009年在海南省司法厅精神戒毒(康复)救助中心接受戒毒、并已回归社会的全部351名学员进行回访调查, 3年以上戒断率达到39.15%。记者 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