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司法局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存在“三多三少”的现状:社区群众需求多,专业法律人员到社区服务的少;司法所工作人员兼职多,到社区面对面指导工作的时间少;司法行政人员职能多,能够在社区得到落实的少。针对这一情况,吉林市司法局结合本地特色,整合资源,建立了“三、二、六”工作模式。
在各社区建立三个组织领导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三个组织领导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把普法宣传落实到实处。
在各社区组织律师和公证员两支专业队伍,定期深入社区,与社区签订法律服务包保协议,为社区群众解决相关法律咨询和公正服务。
确定了“六个一”工作指标——每个社区都有一法律图书角、一人民调解卷宗、一社区矫正监管责任书、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簿册、一法律援助申请表、一机制(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定期检查指导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使社区司法行政工作达到统一规范化的标准。
吉林市司法局局长焦方柏说:“‘三、二、六’模式,起到了整合资源,引导工作重心下移的作用,确保基层、社区司法行政工作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记者张亮 实习生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