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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法委书记: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2-07-20 09:03: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努力实现公共治理与基层自治的有机统一

    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也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在建设法治浙江中,我们既重视发挥政府在推动公共治理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又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切实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阳光村务”,全省2.8万多个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推广“五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和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目前有50个村、667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职工董事会制度,探索实施厂情发布会、民主恳谈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确保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落实。

    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已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1.4万个,登记注册志愿者124.5万人,城市社区工作者2.55万名。

    实践证明,积极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可以满足基层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的新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良性发展。(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