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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文化建设标准50条

2012-07-16 16:26: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广东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从10个方面确定了文化建设的50项指标,推动文化建设从个别示范向全面达标、综合提高的转变。

    广东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包括整体工作、组织领导、精神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特色文化建设、学习型法院建设及教育培训、文化宣传工作、干警人文关怀等10个项目。

    记者了解到,法院文化建设每个考评项目还细化为3至8项指标,共计50项指标。每项指标都规定了具体要求、评价方法、计分标准。根据地域特点、文化特色、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了相应的达标要求。文化建设考评总分为1000分,考评采取基层法院、中级法院自评,省高院复评的方式进行。复评得分900分以上为达标。

    该院在确定各项目的分值比例时,侧重于精神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特色文化建设等核心内容,同时也兼顾了文化建设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和学习型法院建设等其他内容。另外,根据每个项目、每项指标在文化建设整体布局中的作用,确定了不同的分值,一方面,特别加大了精神文化方面的分值。另一方面,尽可能使每个项目之间分值比例适当,确保所有文化形态齐头并进。

    广东高院在考评的具体实施中还根据不同项目可测量性的不同,确定了干警测评、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4种评价方法。每一项指标的计分标准,能够打出绝对分的,则确定了打分的标准;不能够打出绝对分的,则确定了打出相对分的依据。通过这些办法,解决了一直以来文化建设难以量化考核,难以横向、纵向比较的难题,使文化建设不再是难以把握的“软任务”,而是扎扎实实的“硬指标”。(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周钟涛)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