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广大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6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是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的重要项目,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开展“两评查”活动要从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官审判业务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奠定能力素质基础和工作质量基础。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所有审判庭的每名法官要至少接受1次庭审评查,至少有2份裁判文书参加评查。庭审评查范围为2012年以来开庭审理的案件,根据正常开庭合理安排;裁判文书评查范围是2011年以来结案并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已申请再审的案件除外。各级法院参加庭审评查的案件不少于开庭案件总量的5%,参加评查的裁判文书不少于生效裁判文书总量的5%。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根据正常的开庭安排,采取上级随机抽查、审管部门评查、法官相互观摩、评选优秀庭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庭审评查以现场旁听为主,有条件的法院可通过视频系统进行。(朱云峰 李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