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党报视点

群众信访非小事

2012-06-07 10:1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日报 

    笔者曾在一份信访简报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某乡干部打伤了一位农民,由于处理不公这位农民依法上访,上访材料在一个月之后逐渐下转。县里要求乡里查办,乡里交给村委会主任做工作,村委会主任又叫村民小组长落实,村民小组长最后将批满文字的材料退还给了农民。于是,这位农民不再上访,召集一帮亲友收拾了那名乡干部。这事听起来有些荒唐,然而这的确是发生在我省某乡的真人真事。

    俗说话:“民有不平才有所怨,民有所求才有所呼声。”公民信访作为一种民意诉求机制,作为一种权力救济功能,它是反映世态人心的“传感器”,是了解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防火墙”。

    信访制度发展到今天,其价值取向已成为服务和保障民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成为吸纳和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安全阀”。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都明确要求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进一步诠释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旨所在。

    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与之对应,国家机关负有“经常保持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和“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责任。这就从法律上为信访制度的存在提供了依据。综观现行信访制度,其功能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当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或可能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公权机关提出诉求,依法保障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公民以信访为平台,向国家机关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参与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国家机关通过信访途径更广泛、更直接地感知民众的诉求和对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态度,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达到善理国事、勤理民事之效。

    公民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信访活动,实现对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的追求,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实践证明,信访工作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制度架构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促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信访作为“晴雨表”,它客观上反映一个地方一定发展阶段的社会和谐程度。信访渠道通畅,则下情上达,民意顺达。因此,我们必须用理性的思维和辩证的眼光审视信访工作,不能简单地把信访视为“洪水猛兽”,粗暴地“围追堵截”,而应积极利用这一有效机制,创造一种从善如流的环境,更好地汲取民智,凝聚民心,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重要的黄金发展机遇期,也是一个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期,这就更需要发挥好各级国家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吸纳和解决信访矛盾的能力和作用,整合信访工作资源,形成合力,构建科学合理、协调统一、高效有序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把信访中的消极因素变为推动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积极动力,把社会不和谐音符变为谱奏和谐社会的乐章。(作者:白茫茫)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