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专题

新疆出台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确保12小时内救助群众

2012-05-23 17:09: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日报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出台的《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完成乌鲁木齐、喀什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同时完成全疆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据民政厅救灾救济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疆是全国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特别是大灾呈现上升趋势,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及沙尘暴、大雪等灾害频繁发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持续加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目前,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仍是新疆防灾减灾工作的短板,灾害应急指挥、避难场所还未完全按标准建立,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水平相对滞后,各级灾害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群众灾害设防水平、农村群众住房防灾抗灾标准、基层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都不够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规划》提出了包括缩短救灾时限、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加大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力度在内的十大目标,以提高新疆城乡防洪抗旱、防震抗震、防汛防雷、防寒抗雪、防沙治沙、防治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规划》还提出,“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全疆范围内创建15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配备至少1名灾害信息员。(记者 杨英春)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