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河南全省法院“两评查”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了推动“两评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下发了《全省法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全省法院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使“两评查”活动的内容更加全面、具体和细化,以求取得实效。
在两个《实施方案》中,河南高院对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的评查内容和标准、评查范围、方法步骤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两评查”活动的时间为5月中旬至11月底,并相应要求每个阶段要及时建立台账,及时统计,及时总结,及时报送。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求强化省高院和中级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室负责人的责任,庭长要开示范庭,要观摩本庭的庭审活动;省高院、中级法院的业务庭要对口指导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业务庭。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两评查”活动;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老师、学生参观旁听庭审活动,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
河南法院“两评查”活动注重取得工作实效。河南高院要求“两评查”活动注重抓好“六个结合”,即:将“两评查”活动与评优和评差结合起来、与工作指导结合起来、与年终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与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审务督察结合起来、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同时,要求抓好互查抽查和检查验收。省高院在方案中对互查抽查、检查验收工作做了周密安排,各中级法院之间还要开展“推磨式”互查;省高院在整个活动期间,将组织暗访小组,对各地法院“两评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走过场、图形式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资格。(陈海发 冀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