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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确立49家法院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2012-05-19 10:48: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揭牌仪式5月18日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现场教学,确保培训的实践性和针对性,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出席并宣读相关决定。

    万鄂湘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被确立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等49家法院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设立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是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万鄂湘强调,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不断提高现场教学的水平。基地建成后,最高人民法院和基地所在法院要共同研究,推动现场教学的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各个现场教学基地还要结合本法院特点和优势,办出教学基地的特色,以满足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受训法官的培训需求。

    万鄂湘指出,教学基地所在法院要把教学基地建设和法院其他工作结合好,以教学基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把教学基地建设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法院管理、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发挥好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同时,教学基地所在法院要与前来学习法院互相交流、互相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国法院整体管理水平和队伍建设水平。

    万鄂湘强调,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要研究制定好具体的管理办法、考核评估机制与奖励机制。对于能够积极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圆满完成现场教学相关任务的基地,要在人员培训、学术交流、资源共享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基地建设能够促进法官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基地、受训学员三方面“共赢”。

    揭牌仪式上,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立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房山法院院长蔡慧永代表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发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6个现场教学基地代表及房山法院全体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记者获悉,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揭牌仪式所在地的房山法院,2003年至2011年间连续九年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房山法院法官厉莉被评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由房山法院组成的“爱铸天平”法官爱民宣讲团,在国家法官学院以及全北京市进行巡回宣讲,受到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