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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惠勤: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12-05-08 15:48: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战略举措,意义重大,堪称“兴国之魂”。在近年来的实践中,一方面“建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概括,提出简明扼要、便于传播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呼声日益高涨,另一方面却是“概括出能够得到广泛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

    这种矛盾现象的背后是什么,令人深省。概括地说,以下三点是分歧的聚焦点:一是从价值内容上看,如何能够体现出社会主义特性和人类性的有机统一;二是从价值主体上看,如何能够体现出规范国家和规范公民的内在一致;三是从价值基础上看,如何能够体现出现实性和理想性的历史统一。

    明确一些重大基本的理论前提

    价值观是一定思想理论体系的凝练,因而世界观、历史观决定价值观。今天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缺乏共识,问题不出在这一概括要不要表达当代人类的价值共识和对于优秀价值传统的继承上,而在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关节点上,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及如何通过其“社会主义性”去整合人类性和民族性这一根本问题上,存在着根本的分歧。

    较为明显的倾向是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即“普适性”,作为价值观提炼的最高原则,不但有意无意地淡化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界限,而且打开了西方对我国进行价值观渗透的缺口。在这种观点看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等只是“特殊价值”,而超阶级的“人类价值”才是价值观的精髓。不难看出,这一对于超阶级抽象“普世价值”的迷恋,背后释放的信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生命力的怀疑,以及对当下流行的强势价值观和话语体系的屈从。

    这里的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关于在阶级社会里,超阶级的“人类价值”只能抽象地存在并难免屈从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关于在现实存在的各种价值冲突中,只有先进阶级的阶级诉求才或多或少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并最终为历史所承认;关于只有现代无产阶级“消灭阶级”的阶级诉求真正代表了人类的未来,用所谓“人类性”否定工人阶级的“阶级性”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阶级诉求等,在今天是否还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把“普世价值”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的最高原则的倾向,毫无疑问是对马克思主义上述基本观点的否定。这是我们今天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炼上能够有所突破而必须跨越的障碍。

    从认识论根源看,上述倾向是把真理性归结为价值性、以价值真理否定客观真理而必然发生的误判。我们曾经忽视过真理的价值性,有必要从这一方面拓展对于真理的认识,表明其与主体实践的内在关联。但是,必须明确,价值性只是真理的诸多特性之一,不是其最根本的属性,更不是其全部属性。真理最为根本的性质还是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和认识为转移的客观普遍性。正如近年来不断有试图以“实践唯物主义”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样,也不断有以“价值真理”取代“客观真理”的尝试,其要害就是否定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反复指出,世界的存在不在于其“统一性”、“思维性”,而在于其“客观实在性”亦即“物质性”;同样,作为客观世界正确反映和把握的真理,其根本特性也不能是别的,而只能是“客观普遍性”。

    当国际资本主义还居于强势地位并演绎出霸权主义、新殖民主义种种新版本的今天,侈谈“全人类利益高于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普世价值高于社会主义价值”,就不仅是把愿望当做现实的一枕黄粱,更是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漠视。

    明确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功能和作用方式

    核心价值观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制度精神”,它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制度、一个国家运作模式赖以立足、借以扩展、得以持续的灵魂,因而是国家意识形态,也是国家“软实力”的内核。

    核心价值观有三大作用:第一,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国家制度的道义基础,是构成其合法性的依据,决定了其国家形象。因此,核心价值观之争,首先是历史和道德制高点之争。

    第二,核心价值观为相应国家制度的建构提供了基本思路,决定了其国家制度变革和调整的基本方向。核心价值观看似抽象的共性话语,与具体的制度构架无涉,实际上并非如此。作为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观念表达,尽管其尽量使用全民性的话语,而其利益导向却明白无误。因此,核心价值观之争,从根本上说是制度建构权之争。

    第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相关社会的主导价值,决定了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主流民意。统治阶级思想转化为统治思想,主要通过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当人们把本来从属于一定阶级、一定社会形态的核心价值观视为当然如此的“普世价值”时,统治阶级思想就化作了社会广泛认同的统治思想。这种隐性的价值共识,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准则,并由以培育生活方式;成为人们判断善恶、是非、美丑的内在尺度,并在重大关口左右着主流民意。可见,核心价值观之争,就是思想主导权之争。没有核心价值观,就不可能引领社会思潮。

    由此不难看出,核心价值观当然要通过凝聚社会共识去规范公民的行为,但是这种共识的形成毕竟来源于对国家的认同,归根到底来源于对国家制度和国家精神的认同。因此,成功的核心价值观不是直接对公民提出要求,而是通过塑造国家形象、彰显制度精神以获得国民的认同,并使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