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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建"自新园"专门用于社区矫正创新社会管理

2012-05-04 16:09: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社会管理创新 社区矫正自新 浙江临海建“自新园”专门用于社区矫正

    法制网浙江临海5月4日电(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朱来华 蔡军辉)今天上午,浙江省临海市委政法委、矫正办、司法局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举行社区矫正“自新园”揭牌启动仪式。这是该市今年三月份在台州地区乃至全省率先创建社区矫正“新生林”之后的另一项实质性举措。标志着该市社会管理创新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临海市矫正办主任、司法局副局长谢哉华介绍,“自新园”设在该市林特局所属的示范苗圃区,是由临海市司法局和林特部门合作建立的,作为社区服刑人员一个相对固定的教育与劳动改造基地。之所以被命名为“自新园”,其寓意是“悔过自新”。该园主要是为临海西北片的白水洋、括苍、永丰三镇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公益性劳动岗位,每天指派10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技术员的指导下从事苗木的种植和养护。目的是让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劳动来悔罪服法,改造过去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监规纪律意识,并用自己辛勤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回报社会,反哺社会,以此来修复正常的社会人际关系。

    据了解,根据双方的合作约定,林特部门每年将社区服刑人员在苗圃基地即“自新园”所创造的劳动成果,以捐款的形式捐增给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的“社区矫正爱心基金”专户,其善款全部用于社区服刑人员的困难救济、助学帮扶等社会慈善事业。为规范“爱心基金”专款专用,临海市检察机关将对“自新园”及“爱心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在“自新园”教育劳动基地启动的基础上,临海市矫正委和司法局还将在东部区域继续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社区矫正公益性教育劳动基地,为杜桥、上盘、桃渚等镇的数百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劳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效果和社会效益。

    临海市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相继建立“新生林”、“自新园”等社区矫正教育监管新平台,既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又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