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北高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崔正军发布了2009—2011年湖北法院民事(民生案件)审判工作蓝皮书,通报全省法院审理涉民生领域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并公布十起典型民事案件。
近年来,湖北法院高度重视依法保障民生工作。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原则,积极拓展司法服务范围,深入乡村、社区、厂矿、学校设立便民服务点2100多个,形成了联系到户、落实到人的司法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湖北高院大力推进和谐司法,努力完善多方参与的纠纷解决机制,与省妇联、省民政厅等部门建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长效机制。通过与社会机构的广泛合作,初步建立了多方参与、相互配合、有效协作的民事纠纷协调解决工作机制。(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