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 江苏法援成为“民心工程”
法制网讯 记者 丁国锋 江苏法律援助工作从2001年8月制定出台《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标志开始实施至今的10年间,在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下,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完善法援工作的各项体制和机制建设,探索实行了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法律援助集中办案工作制度、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机制等创新举措,政府财政投入增长了26倍。其间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近32万件,办案总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实现了从“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跨越。
2012年,围绕司法部推出的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江苏省司法厅又推出了5大创先争优举措,通过进一步放宽门槛标准、推进为民服务窗口建设、探索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办案质量、法律援助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服务圈等服务模式创新举措,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提出的民生幸福工程、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内容部署推进,法律援助事业成为了帮扶困难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