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预防青少年犯罪

福州未成年人罪犯所占比例下降近四成

2012-03-31 16:40: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福州3月31日电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邱何娟 记者今天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采访时发现,该市未成年人罪犯占全部罪犯总数的比例由2007年的11.16%下降到目前的7.40%,下降近四成。

  据了解,2011年起福州中院与该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并将其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系点,为社区捐赠专项资助款1万元,捐赠法律书籍购置费2000元,指导该社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为15名闲散青少年登记造册,创建一所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和一个图书阅览室,该社区当年度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为零。

  据介绍,与社区结对子开展预防工作,只是福州市两级法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重心前移的亮点之一。近年来,福州中院还通过送法进校园、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筑全方位互联互动的预防青少年犯罪防线。

  据统计,2008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有5名法官被聘为法制副校长,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赴各类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28场,受教育学生达4.28万人;还组织青少年到法院,开展校园故意伤害犯罪、涉少毒品犯罪等典型案件旁听会12场,来自22所学校的1320名学生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