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将继续把涉农检察工作推向深入,努力为农村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是在近日举办的河北省沧州市检察机关涉农检察工作成就展上,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勤说的一番话。
以涉农检察为支点,促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这是沧州市检察机关从2009年起就推出的一项工作机制。三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治理农村管理乱点、监督涉农资金使用、构建农村社会管理网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18天侦破一起特大挪用公款窝案
河北省盐山县法院对一起特大挪用公款窝案作出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到三年的有期徒刑。目前,此案正在二审期间。
去年10月,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查办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盐山县检察院仅用18天,就侦破了该县圣佛镇农经站原站长兼会计尚秀春等四人挪用公款90万元窝案。
“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对‘三农’资金的投入,我们在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监督的同时,严查这一领域职务犯罪,保证涉农资金真正用到农业发展和农村生产建设上,顺利发放到农民手中。”李勤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1年,沧州市检察院成立“保护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班子对涉农资金进行专项调研,开展“保护涉农资金、查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辖区各基层院结合实际,迅速展开工作。截至目前,沧州市检察机关已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31件47人,跟踪监督涉农资金发放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