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就要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不诚信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传播和经营秩序
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将某些诚信原则上升为法律规范,以约束和规范网络不文明行为。要坚持发展与管理、规范和引导“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虚拟社会管理。要建立健全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等信息安全责任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要严格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有害信息大范围传播扩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整合互联网相关执法力量,继续开展互联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散布隐私,恶意人身攻击,传播赌博、淫秽色情等有害和低俗信息,实施网络欺诈,发送垃圾邮件,传播网络病毒等网络不诚信行为。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强化技术防范能力,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健康、有序流动。
●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就要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形成维护网络诚信的统一联盟
建设规范有序、安全诚信的网络空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互联网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诚信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行业诚信规则,进一步明确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电子商业服务企业、网络交易双方的诚信责任,维护电子商务良好的信用环境。各级网络行业协会和网络媒体协会要充分发挥诚信建设的带头作用,积极组织业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督促网站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公众举报,把网络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体系,充分发挥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网上不良信息举报热线、“妈妈评审团”、网站“自律专员”等作用,逐步形成网络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媒体、行业协会等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形成网络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诚信为本、守信光荣”良好网络风尚的形成,努力以网络诚信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佟力强 作者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