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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分子借加盟代理行骗

2012-03-22 12:47: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期,湖北、安徽、四川等地出现了不法分子以加盟代工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案件。此类犯罪的一般手法为:

成立公司:不法分子事先踩点,在城市繁华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开办公司的场所,然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通过中介代办的方式进行虚假注册成立公司,或者直接购买空壳公司。

纠集人员:该类犯罪往往只有3至5个核心人员。在注册成立公司的过程中,核心成员通过亲戚、同学、朋友、同乡等各种关系,再纠集一批有过此类犯罪经历的人员,安排到公司准备实施犯罪活动。一般一家公司人员大多在10至30名左右。

人员分工:犯罪团伙成员按参与程度一般分为4个层级。最高层是犯罪团伙核心成员,其中最核心一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现场负责人。第二层是犯罪团伙的骨干,主要有业务经理,财务人员,售后、回购人员等。第三层是公司技术人员。第四层是公司的接线员和前台接待人员。

投放广告:通过广告公司制作虚假宣传广告,宣称只需要1万至5万元就可让加盟人 “在家当老板”,每年的利润可达“数十万元”。同时,选取各地电视台卫星频道投放广告。诈骗团伙采取间歇性投放广告,每当上门考察的人数有减少趋势时,会再次投放广告。

接听电话:当群众根据电视广告或者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到公司,接线员负责虚假宣传并诱骗群众到公司考察。

签订合同:群众到公司考察,会由前台接待人员做好登记,明确与该名群众联系的接线员以及业务经理,以便日后为接线员、业务经理发放提成。接待员会将群众交给业务经理,由后者带领到公司参观,进行一对一的虚假宣传,并带到技术部进行技术培训,与群众确定其所选的加盟等级、签订《合同书》。最后带群众到财务交纳“加盟费”、“生产设备押金”、“材料保证金”。

组织发货:一般由犯罪团伙核心成员负责,从异地向群众发送原材料。在签订合同后先发送少量原材料让加盟者试生产,并称产品合格率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大量发放原材料。之后便会以产品质量合格率低或者货源紧、物流问题等借口少发货甚至不发货。

拒收成品:加盟者将加工好的产品交回公司时,公司技术部人员往往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为由少收甚至拒收产品。

应对纠纷:当群众意识到上当受骗,上门讨要说法时,诈骗团伙往往采取拖延、安抚或者少量退款等手段,达到不影响公司诈骗其他群众的目的。有的甚至对受害群众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

组织逃匿:当“经营”4个月左右时,因为租房时间、广告等因素以及发现受骗后上门理论的群众逐渐增多,诈骗团伙开始毁灭犯罪证据、转移犯罪资金、贱卖验收的成品,并借周末或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安排公司人员逃匿。

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 “破案会战”工作,加强对此类合同诈骗犯罪手法的宣传和预警,高度重视此类犯罪线索,及时开展摸排梳理工作,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