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消防人员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 吕扬 摄
近年来,云南省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火灾防控难度日益增大等实情,着力整合公安机关警力资源,强化消防监督“网格”管理,实现了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常态化,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走访云岭大地,新型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绽放强劲的生命力,消防监督“网格”管理工作渗透全社会。云南省39.4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所有乡镇、街道被划分为3641个网格责任区,管理和服务都落实在网格、服务在网格、责任在网格、效率在网格,消防“精细化”管理渗透云南整个社会。
2011年4月13日,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仕满社区中信村二组1民房发生火灾,束河街道办事处网格监督员和消防助理员正在社区巡视,他们发现火情后及时报警并向上级汇报。社区网格消防员和到场的消防官兵及时把大火扑灭,把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点。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说,全省采取省包州(市),州(市)包县(区),县(区)包乡镇,派出所包“小场所”,将全省划分为四级“网格”,对每个“网格”定人、定岗、定责,全方位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省级监管为例,把16个州、市分为10个一级网格责任区,由公安厅牵头,治安、督察、法制、消防等部门领导参加,组成10个工作组,实行包干督导制。仅2011年就检查公安机关81个、消防部门125个、派出所420个,暗访社会单位1577个,下发督办通知书156份,推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376处,指导基层解决执法难题849个,有力推动了工作发展。
云南省以“全警消防”战略为牵引,充分发挥治安、刑侦、法制等警种职能作用,着力打破警种界限,整合警种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云南省消防条例》专门授权派出所可以对消防违法行为直接作出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决定,为派出所高效整治火灾隐患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实行网格联合执法制,每个上级网格责任人与辖区网格的责任民警都建立了火灾隐患通报制和执法办案协作制,派出所民警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移交消防监督员,确保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查处。 袁道钊 李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