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拟进一步放宽流动人口落户条件,对于有稳定工作、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且没有犯罪记录的流动人口,今后有望直接落户。昨日,省城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汇报会上,透露了以上太原市准备推出的一些新举措。
这些举措主要包括: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上,除进一步放宽流动人口落户条件外,要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改善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环境。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项目中,制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机制,形成政府、工会、企业之间良好的互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格局。在解决好劳动监察“两网化”经费保障和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同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对复转军人、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可给予优惠。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鼓励群众创办小企业,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在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项目上,拟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双轨制,对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或备案。
在“双百”强基项目中,将大力推行街道“大工委”制。把辖区内有影响的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吸收为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强化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力量,协调各方共同参与社会管理。
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项目上,将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努力破解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的“四分问题”,将新农合运行整体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管理。
在推进司法公开、提高执法水平项目上,拟加强与媒体合作,推进司法公开。(记者 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