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店老板而言,好名声能带来点击量和买卖,所以他们非常注重客户的评价。可有人却趁机恶意给予“差评”,并以将“差评”改为“好评”为交换条件,向卖家索要钱财。由于此举与马路上的“碰瓷”异曲同工,故得名“网购碰瓷”。
据说,这种人甚至还拥有个“职称”,叫“差评师”。那么,当遭遇“差评师”勒索,店主该如何维权呢?一是绝不姑息妥协,二是及时举报。法律规定,对敲诈勒索追究刑责的起点为1000元至3000元。而且,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是让执法部门评评他的劣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