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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

2011-04-12 08:47: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进入4月,在经过近两个月的学习动员后,海南省法院系统“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始进入查摆问题阶段。

    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2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

    “‘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将重点解决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六类突出问题包括主要包括群众观念不强、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廉洁、司法形象不佳、执行不力等问题。

    据介绍,此次“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分为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为扎实推进此项活动进行,海南省各级法院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目前,第一个阶段的学习动员活动已逐步落实到位。查摆问题阶段,各法院将围绕上述六类突出问题,采取个人自查、互相评议、领导点评、开门征求意见、评查案件等方式组织展开。

    海南法院系统的“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和重视。3月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海南高院组织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抓住了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关键,非常重要。3月21日至25日,王胜俊赴海南法院调研,其间对该项工作再次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指出“司法作风无小事,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希望海南高院按照既定工作部署在司法作风建设上走出新思路、取得新成果、创造新经验。

    “高院党组对在‘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线索、对检查出的违纪违法人员,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专案专办,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对作风涣散、工作不得力的法院领导班子和成员要主动配合党委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查处。”董治良告诉记者。(记者 蒋安杰)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