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全国各地政法系统纷纷开展纪念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共同建设法治中国。
·让法治成为信仰 让信仰成为力量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塑造共同的宪法信仰
·用宪法宣誓制度捍卫宪法尊严
·让宪法精神照耀美丽中国铿锵前行
·让宪法精神走进我们的心中
·让宪法精神成为国家精神
·让宪法精神在我们心中不断成长
·宪法是法治的“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