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区,特别是基层法院高学历青年法官流失时有发生。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防止人才流失应从完善法官管理制度,加强青年干警待遇保障,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入手,使大量优秀法律人才“进得来,安得心,留得住”。
基层法院:青年法官在流失

      6年前,一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进入北京市一家基层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做起,经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后成为一名法官。 6年后,这位法官又脱下法袍,办完离职手续后离开了该法院。其间,一起进入该法院的20多个人,先后有七八人从法官岗位上离开。 
    “他们不是第一个离开的法官,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2008年至2012年6月,某中部省份全省法院流失人员共计2115人,其中法官为1733人,占到81.94%;从人员流失类型情况看,组织调动的为738人,占总数的34.89%,仅次于退休、死亡等自然减员的情况。 统计数据证实,法官离职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透露,2008年至2012年6月,江苏全省法院流出人员2402名,其中法官1850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称,5年来广东全省各级法院调离或辞职法官人数超过1600名。
    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5%的法官干不到退休年龄即离开法官队伍。

原因分析

  

职级待遇偏低
    由于受职数限制,很多基层法院干警直到退休还只是科员,职务职级的晋升和工资待遇的提升受到很大制约,据了解,一般新毕业硕士研究生被招录到法院之后,先要做一到两年的书记员,然后提拔成助理审判员可以办案。再经过两到三年的助审经历,才能提拔为审判员。这之后的法官基本就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审案、办案,基层法院法官的职业上升空间除去极少数法官会被提拔为副庭长、庭长,绝大多数年轻法官只有在每年的上级法院遴选中,才有可能被遴选到上一级法院去当法官,其他的职业空间少之又少。
超负荷工作 身心健康堪忧
    超量的审判任务和部分当事人无休止的无理纠缠,使得法官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为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一线法官们经常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撰写法律文书,不少年轻法官,都有“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经历,出现不同程度的疾病,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堪忧。
司法环境堪忧
    法院聚集社会焦点问题,法官职业越来越成为一种高压力、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另外,还有各种关系的干扰,再加上少数个案的网络炒作,对审判工作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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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化忽视职业特殊性 青年法官上升空间小

  忽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和工作强度,带来了两方面问题: 一是套用行政机关职务层次,法官职务的司法属性被淡化,法官的专业化、技术性不能像医生等职业一样得到体现,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因行政级别不高、受年龄所限被迫退休的问题由此而生。 二是没有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现有公务员职级比例政策不符合法院工作实际,导致法官职级比例普遍比同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低,基层法院法官待遇低的问题尤其突出。这损害了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削弱了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和稳定性。详细

任职要求高加剧一线法官流失

  任职要求高加剧了基层一线法官的流失。根据法官法及相关规定,要成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必须取得司法资格合格证书、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未取得司法资格的,则需要更长时间。部分一线年轻法官常常无法承担成长周期长、经济待遇低、职级晋升难的三重压力,最终选择流往其他机关。详细

  当前我国法院人才流失情况较为突出,尤其是内地基层法院法官人才流失现象日趋严重。由于机制体制上的原因,法官待遇比较低,造成工作强度与待遇失衡,广大法官,尤其是缺乏直面现实矛盾勇气的年轻法官大都感到焦虑与不安,思想上形成了较大落差,造成了失衡感,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如不建立科学管理考核机制或仍让“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管理模式继续传承下去,势必会挫伤广大司法干警的工作热情,尤其是青年干警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并通过科学机制不断强化青年干警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为此,基层法院应立足于院情和司法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公平、可行的管理考核机制已刻不容缓。

法官职级待遇应循司法规律设置

  法官队伍管理要充分尊重司法规律。构建科学合理的、符合法官特征和司法规律的准入、退出、等级及升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职业保障等制度,将是法官队伍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此,国家层面已经有所动作。今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详细

逐步向法官单独序列管理体制过渡

  中央在连续3年给政法队伍增编的同时,还明确要求进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职业化发展方向的审判长选任机制,建立以审判长为核心、其他法官和辅助人员配合的新型审判团队和工作模式,以期实现逐步向法官单独序列管理体制过渡。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法官工资、津贴等直接根据法官等级确定。同时,考虑法官职业特殊性,探索实行高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制度。详细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缓解办案工作压力

  精简综合部门的设置,突出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职能。优化审判业务部门的设置,业务部门的设置既要考虑审判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又要兼顾审判力量的集约使用。同时,加大诉前调解、诉讼与调解对接的范围和力度,争取使一些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以解决,减少诉讼案源。提高群众知法懂法的意识和法治素质,提高基层法官在基层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详细

提高基层法官的待遇 建立职业保障制度

  应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待遇。在提高基层法官的经济待遇方面,既要从历年来的待遇来比较,又应参照一下周边地区法官的待遇,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同时,基层法院也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基层法官的职务待遇。只有这样才能使高素质的法官不外流,并且能够吸引大量的法律人才加入法官队伍,从而增强法官的整体司法能力。详细

责任编辑:闫天舒 美术设计:白春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