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确定翟树全同志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开展宣传翟树全同志事迹、学习翟树全同志精神的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指出,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全国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学习宣传“公正为民的好法官”翟树全这一先进典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职23年,他坚守职业道德防线,将形形色色的诱惑拒之门外,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他一身正气、执政为民,用公平和正义书写一段段感人的诗篇。近日,记者见到了这位普通的乡村法官翟树全,提起他,十里八村的老百姓无不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翟树全在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整整工作了23年。在那间简陋的审判庭里,他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100多起,调撤率达90%以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当地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详细]
典型就是旗帜,榜样就是力量。在全国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开展向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这是事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工作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一件大事。各级法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兴起向翟树全同志学习的热潮。[详细]
翟树全:扎根基层践行“和谐司法”:他是一个不愿判案的法官,调撤率超过90%,为的是让群众省心、省力、省钱;他自创一套“和谐经”,“十大调解法”造福一方;他经手的24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他生活清贫但精神富有。他,就是扎根基层24年的全国优秀法官——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副庭长翟树全。为让群众省心、省力、省钱,翟树全对诉前纠纷坚持不立案、不开庭、不收费,随来随调。翟树全经常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详细]
吉林省农安县法官翟树全:不收红包腰杆硬:“乡镇里,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多数是婚姻家庭、债务纠纷、邻里矛盾等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当事人经常走极端、钻牛角尖,把小事酿成大事,简单变成复杂,如果处理不好,极易转化成刑事案件。”翟树全说。24年里,翟树全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翟树全心里有谱,他把多年来的调解经验概括为公平对待、充分倾听、寻求外力、细节取胜、趁热打铁等“十大调解法”。[详细]
乡村法官翟树全24年审结2400余起案件9成调撤:“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亲身的经历和感受,让我深感法律的重要,更懂农民对法律的渴求,那时的我就立志当一辈子乡村法官。”这并不是什么豪言壮语,可也并不只是一句戏言。1989年以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法官翟树全不断践行着这一承诺。24年里,他审结2400多起案件,调撤率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翟树全的法宝是:“既要坚持依法办事,解开‘法结’,还要做好法律宣传,解开‘心结’。”[详细]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翟树全恪守司法为民理念,于平凡中谱写了一曲感人奋进的宏伟乐章,其所行所为,令人感动,催人泪下,使人震撼,促人思考,无愧司法为民的时代楷模。
翟树全,一个24年如一日,扎根农村法庭的人民法官,已经和正在成为全国法院20余万名法官学习的时代楷模,成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座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