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学习宣传林志梅先进事迹

  中央政法委近日下发《关于学习宣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学习。5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中央政法委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林志梅先进事迹。
         通知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级党委政法委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林志梅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政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政法职能,扎实做好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模范检察官林志梅:17年辛勤铸就预防职务犯罪南京品牌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授予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林志梅在从事检察工作34年特别是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7年中,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科学确定、及时调整预防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针对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高发情况,探索推行金融系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南京市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防控体系建设,使该领域发案量大幅下降。[详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身为全国两会代表的她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也出生产力,减少职务犯罪要从预防开始。”观点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预防工作要有起色,必须在思路上有创新,方法上有突破,林志梅提出“三不能”:不能关起门搞预防、不能单向喊口号、不能务虚无成效。在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下,在全市预防部门的辛勤努力下,林志梅推动南京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一年一变化,年年有新意,声势浩大的社会化大预防几年间全省领先,走向全国。[详细]

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

  爱"较真"的林志梅:预防工作几乎是她生活的全部:林志梅特别在意一名“预防人”的形象。她说,作为一名“预防人”,“我们的形象就是一种预防”。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立后,外出宣讲她绝不允许自己的队员在宣讲单位吃一顿饭、收受一分钱的礼品。宣讲团不回到检察院,她也不回家,就在办公室里等。林志梅反复告诫大家说,宣讲的目的是“正”人,我们在台上号召大家“清廉自律、洁身自好”,在台下又吃又拿,自己形象都不正,还怎么来“正”人? 从事预防工作17年来,她为这些企业上过上千节预防课,但从没拿过一分钱讲课费。[详细]

  “无职务犯罪”,企业的金字招牌:2006年,经林志梅提议,南京市检察院启动“百项重大建设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涉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纳入预防范围。京沪高铁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就是“百项重大建设工程”预防项目之一,该工程累计投入46亿元,各项指标优良率达100%;总额达14亿元的大宗物资采购,无一起违规操作;合同价达1亿多元的劳务分包均符合规定,还节约建设资金5000余万元。而南京证券公司虽然获得许多的荣誉,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华东:“如果没有南京市无职务犯罪单位这块牌子,其他所有牌子都拿不到。”[详细]

  用检察人的方式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多年来,林志梅办过很多案子,也和她的团队一起,在南京市委支持下,形成了社会大预防格局市区两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委员会,机关、社区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小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争先创优工作……回顾工作,她说:“有的农村娃多年奋斗后成为享受政府津贴的高级专家,一些干部为国家作过很大贡献,还有一些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都在职务犯罪上"倒下"了……”林志梅表示,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不光要看抓了多少人,更要看预防了多少人犯罪,要关口前移,让更多公职人员懂法、知法、守法。[详细]

媒体报道

林中寒梅傲雪开

南京市检察院成立“林志梅检察工作室”

预防也出生产力的南京实践

工作感悟1

  “预防职务犯罪好比预防闯红灯,要防患于未然,防止干部倒下”

工作感悟2

  “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预防职务犯罪,做好了也是GDP”

工作感悟3

  预防工作“三不能”:不能关起门搞预防、不能单向喊口号、不能务虚无成效

工作感悟4

  努力发挥预防犯罪的治本功能,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