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湖南等省接连发生三起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夏季来临,学生下水游泳增多,教育部再次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安全教育,并提醒家长课余时间、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据统计,溺水是造成中国1-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其中4岁儿童占52%,对儿童看护不力是婴儿和初学步幼儿溺水的主要原因。低龄儿童的溺水多发生在家中或家附近。儿童一旦发生溺水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就会遭受不可避免的伤害,短短几分钟的疏忽可能引发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学校需加强安全教育,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未成年自身也要提高安全意识。
广东一学生落水四同学施救 不幸全部溺亡:5月11日上午,广东惠州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二学生相约一起到东江边烧烤。期间,一名男同学疑误踩江边沙石滑入江中,其4位同学发现后手牵着手去施救,结果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其余3位同学见此情况立刻报警求助。公安、消防及民间捜救队立即组织搜救。至当晚22时许,5名失踪学生遗体被打捞上岸。[详细]
湖南湘乡市四名小学生意外溺水身亡: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三名五年级女生和一名四年级女生参加完期中考试放学回家后,一起外出游玩。在下午三点半左右,四名女生私自到湘乡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下河游泳,不幸意外溺水身亡。[详细]
河南固始县发生一起4名儿童溺水身亡事故:5月12日下午2时左右,固始县沙河铺乡相邻村街的5名儿童从家中到附近的史河边游玩时不慎落入河中,其中一名儿童被路过的行人救起,其余4人则不幸溺水身亡。这已是信阳市今年以来发生的第5起儿童溺亡事故,5起事故共致14人死亡。[详细]
深圳今年以来9名未成年人不幸溺水死亡:深圳市市急救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月中旬起,“120”陆续接报未成年人溺水案例。死者中最小的仅1岁,年龄最大的16岁。溺水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工地等,危险发生时,周围都没有成年人监管。未成年人的风险意识不够,一旦发生危险难以自救。[详细]
《广州日报》 别再鼓励孩子冒死救人的“见义勇为”:倘若将见义勇为的希望寄托在未成年人的身上,希望通过孩子们的“英雄”事迹来唤醒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冲动,这本身就不切实际。社会需要正能量,但没必要拿孩子的生命作为代价,褒扬未成年人冒死救人的“见义勇为”,本身也是一种不尊重生命。让孩子安全成长,让他们知道“手拉手救人更危险”,这比什么都重要。[详细]
《法制日报》“生存教育”缺失至悲剧发生:应试教育的现状,使得安全教育在制度上遭遇缺失,我们国家的安全教育基本处于无组织的散落在中小学课本的“阅读材料”之中的状态。安全教育的制度缺失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各方面对安全防范意识重视不足,导致社会层面的安全教育存在“运动型”宣传模式的问题。[详细]
《南方日报》 将生存技能列入教育目标:定制教育方针,力求学生在德智体劳等方面获得全面均衡发展。但这一教育目标,必须包含一个基本前提:伴随着学生的全面发展,一定要同时保障生命的健康成长。反过来说,生命如果夭折于学习阶段,发展得再好再全面,无论对学生及其家庭还是社会,也都毫无意义可言。[详细]
■ 洗浴后要及时清空浴池里的水,浴池放水的开关要位于孩子触摸不到的地方。
■ 婴儿或者初学步的孩子,只要孩子在水里或水边,时刻注意看管,包括水池、温水池、澡盆、和水桶附近,视线不要离开孩子,因为当您去接电话,或与别人聊天时,危险就有可能发生。
■ 如果家里有游泳池,须将游泳池用栅栏围起或与房子隔开,同时,为游泳池安装安全设备,如泳池安全警报等。
■ 婴儿或者初学步的孩子,只要孩子在水里或水边,不管是在家里或其他地方,父母或看管人应该用手臂护住孩子。
■ 当你离开游泳池和浴缸时,你都要带你的孩子离开。
■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幼儿单独留在家里。
■ 教孩子游泳及游泳规则,让孩子知道自然水域游泳安全知识,告诉孩子一定要在有防护和可游泳的水域游泳;
■ 告诉儿童不要在没有成人看管下单独游泳、滑冰、捕鱼或从事水上娱乐,如果捕鱼或游泳必须有水性好的成人陪同,并配带救生设备。
■ 不要让您的孩子直接潜(跳)入水中;除非他已学会直接潜入的方法,并在成人的监护下进行。
■ 带孩子游泳时父母应该注意水域深浅,并教会孩子用脚试水深浅。
■ 当孩子在船上,在海边,或参加水上运动,坚持让您的孩子穿上高质量的浮身物;
■ 在水中不要吃东西,因为孩子有可能被呛噎。
■ 冬季应避免孩子在冰上步行、滑冰或在薄冰上骑车;孩子游泳或洗浴时应有成人陪同。
■ 检查您的孩子经常去的地方是否有没有任何护栏的水池,如自己的住宅和学校附近。如果有水池而没有护栏,要教育孩子注意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