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整治力度,斩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利益链条,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严惩违法主体。 另据了解,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各级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整治以新闻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责令停止发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详细】
国家工商总局5月7日发布公告,曝光了一批严重违法广告。公告称,工商总局近期对2013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抽查中发现了20则典型的严重违法广告,其中包括8则药品广告、2则医院及诊所医疗广告、1则医疗器械广告、5则保健食品广告、3则化妆品广告及1则足道降糖方广告。【详细】
整治期间,北京市工商局及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全市各类媒体的广告发布监测和网络巡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医药广告,将严厉追究广告发布者、广告公司、广告主的责任。对发布违法医药类广告的网站,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关闭;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详细】
中国官方接连发声 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近来,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事件频发,中国官方一周内数度发声,表示将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中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力度空前。5月2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5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打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行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让“严惩重处”成食品安全治理常态。【详细】
医药广告市场是否允许存在,确已到选择时刻。如果不容存在,是短期措施还是长期战略,也值得探讨。全面禁止医药广告,取缔一切形式的医疗、药品广告,作为一个紧迫的呼吁,或可理解;长期而言,未必可作政策选择。但无论如何,现在医药广告的混乱需要有超常的胜负手去规范,可以有一次急刹车,是毫无疑问的。【详细】
在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广告经营者单纯重视经济效益,守法意识低;现行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落后,对违法医药类广告处罚力度较轻,违法成本较低,造成此类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网络、手机新媒体的飞速发展,给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提供了更大的生存空间,这些网络虚假广告发布门槛低、违法成本低、违法主体隐蔽性强,又往往通过境外服务器发布广告来逃避处罚,给工商部门广告监管工作带来极大挑战。【详细】
5月8日,广东省工商局召开第一次媒体通气会,公布了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力较大,被有关部门通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为集中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58条严重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其中,未经审查擅自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占比达65.5%,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占比12%,共涉及省属及12个地市的广告发布媒体20家、商品生产及服务提供企业56家。【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三个部门印发的《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药品广告监管的通知》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等8部门召开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北京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市场,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召开了北京市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详细】
针对医疗机构广告常出现内容模糊、夸大医疗效果等问题,辽宁省卫生监督部门将进一步与工商部门协作加强事前审批。监管部门将通过“辽宁卫生监督网”等渠道,分批次将审批证明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效果。【详细】
山东工商部门今年将在已建成省市县三级广告监测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省的广告监测网络,在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媒体,实现对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早发现、早预警、早查处。【详细】
为加大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力度,黑龙江省工商部门近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异地交叉联合执法、取消屡查屡犯媒体广告发布资格等多项措施,遏制和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黑龙江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广告监管制度,使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以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发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详细】
河北省卫生厅日前发布了《河北省2013年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月至8月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各地对涉及的医疗机构要记录不良执业积分,直至吊销诊疗科目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要限期整改和暂停销售,对涉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涉及的企业和产品要予以曝光。【详细】
此次整治将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擅自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或发布与审批内容不符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及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同时,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地区的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的现象;加强对各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手机通信的广告监管监控,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详细】
去年6月以来,徐州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检查,不断加强药品广告监测体系建设,逐步降低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发布率,净化药品市场环境,维护百姓健康权益,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徐州市药品广告监测与打击并重的工作措施,目前已获得初步成效。徐州辖区的平面媒体违法药品广告得到了遏制,地方电视台的18个违法产品广告全部撤出,广播电台也主动自查自纠,共撤换违法药品广告11条。【详细】
贵州重点打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化妆品等五个方面,贵州省工商局将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经商办等13家广告监管联席会成员单位,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外公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合公告。同时,工商局将通报执管部门责令这些违法的主体暂停销售,同时虚假违法广告所涉及的广告组、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都将依法调查和处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