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的纠正、教育后,北京将从5月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不听劝阻、带头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者进行处罚。在对“中国式过马路”行为进行整治的同时,交管部门也将对全市路口的过街设施、信号灯配时等进行摸排和合理设置,为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通行创造条件。在此之前,对于“中国式过马路”行为,交管部门将以纠正、宣传、教育为主,但对于坚决不听劝告、带头违法的行人和骑车人,也将视情况进行处罚。【详细】
从15日开始,成都市将重点对车辆及行人乱穿乱拐乱闯乱停乱占等交通乱象展开集中整治,内容除了机动车侵走非机动车道,压线或越线行驶,非机动车侵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等以外,还有大家关注的"中国式过马路",如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闯红灯等等。【详细】
4月17日,沈阳市公安局民警在沈阳主要交通路口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对于闯红灯的民众进行说服教育,并且让闯红灯的市民穿上“交通协管”的制服在马路上帮助维持交通秩序10分钟,增强其文明出行意识。【详细】
包括行人闯红灯在内,广东省惠州市交警支队将展开一系列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主要行动区域将在惠城区三环路以内的主要干道灯控路口进行。整体行动分为两个阶段,5月1日前,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以纠正、教育、警告为主,5月1日后,在宣传教育同时,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详细】
不少一线交警颇有担心:哪儿有那么多时间和人手对行人执法或处罚?一位北京民警告诉记者,5月6日之后,如果想达到整顿效果,真的对违法行人和骑车人进行严肃处罚,重点路口至少要安排两名以上的民警。但这样交通队的人手很可能会非常紧张。劝说警告阶段,治理工作可借助协管员完成,而5月4日之后的处罚只能由民警进行,协管员只能配合执法。如此一来,会不会让市民形成“有人管的路口不闯,没人管的可以乱闯”的想法,有悖整治过马路的初衷。【详细】
不少行人也心存侥幸心理——“我就是不给你钱,你能把我怎么样?”这种死缠烂打的做法,也严重影响早晚高峰时段路口的管理。同一时间交通违法者过多,交警不能一一纠正、处罚,也会成为不少违法当事人跟交警狡辩的借口。”同时,一些专家表示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成本太低也是导致这一现象多发的重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很多受过处罚的行人表示,几元钱甚至几十元钱的处罚根本无所谓【详细】
很多地方行人闯红灯处于无人监管的状况,闯与不闯是自己的一种自我意志的控制行为。现实中很多行人无视信号灯,凑够一拨人后就扎堆闯红灯,这是一种典型的“法不责众”的思维作怪。所以,理论上,罚“头羊”能够解决闯红灯的“破窗效应”,但是在执行过程当中还会遇到一些现实的困惑:其一,罚多少才能起到效果?其二,如果每个“首位”或“前三甲”都要受罚,那全天候的执法又需要多少警力来支撑。【详细】
长期以来,行人绿灯通过时间太短饱受诟病,这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诱因之一,也反映出由来已久的路权冲突。钱红波表示,交管部门应细化管理办法,为行人挤出更多时间。如,道交法规定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但现在转弯车辆很少考虑行人能否通过。史上最严交规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但这条规定并没有很好地被执行。在对行人罚款的同时,也要约束转向机动车。【详细】
我们中国的城市道路在快速扩容的同时,个人没有被放在一个优先的位置上面。可以看到,所有道路设计的优先考虑对象、优先的服务对象都是机动车,包括公交车、私家车等等。各种各样的路口都是按照机动车的习惯和它的一个优先级来设计的。行人在很多时候必须得面对这样的情况:走很长路,没有过街天桥,设置的红灯等待时间特别长等。【详细】
闯红灯面对交警,一位大妈回答:“我都闯了几十年红灯了,要你管!”对于闯红灯的这样的行为,如果开初就能像管理机动车一样对待行人,行人还敢于“振振有词”吗?虽然我们都知道闯红灯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但几乎没有多少人把这种事也当成“犯法”。没有警察的时候随意闯,有警察在场见缝就闯,就是被警察抓住现行,这种行为也犯不了大法。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习惯于“批评教育”,也就是训斥几句。最早一些地方还有“五毛”“一块”的罚款,后来罚款大多数都“人性化”了。闯红灯也就成了“不闯白不闯”,再后来就是“白闯谁不闯”。【详细】
人们侥幸心理的背后,是大家没有养成守法的习惯。形成这些状态的原因,是社会对公民的投入和经营还不够。当下,要让每个公民了解,守法的重要性远大于违法的必要性。法治社会,其法治理念在全社会须得到公认并得以实行,法律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能进行有效管理。,让交通法规得以有效实施,对不遵守的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及处罚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总结交通文明、文化的传播,思考如何能从源头做起。【详细】
伴随着城市和车流的快速膨胀,行人的权益是否得到足够尊重和保护这要打个问号。“中国式过马路”得到根治任重道远,这注定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在坚持严格执法、教育的同时,要尽最大可能消除人与城市规划建设、人与机动车之间的矛盾。让“零排放”的步行者在城市中方便、安全、快捷地行走,应当成为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配时的重要目标。归根到底,各自守法是人与机动车都要遵循的底线。【详细】
根治“中国式过马路”,需要在“法不责众”与“罚不责众”上寻求平衡点与突破口。执法与处罚都是手段,文明过马路才是目的,汇聚文明“正能量”、堵住不文明“负能量”才是目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文明的践行者与受益者,又可能都是不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与受害者。执法与处罚是维系文明尊严的震慑之举,必不可少。除此之外,还要采取更多的文明途径,选择更多的文明方式,增添更强的文明力量,让文明向我们走来,让文明走进生活。【详细】